各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2〕2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本市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局、医保局、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