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活动内容与形式
1.讲座内容: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线,覆盖孕产妇、儿童青少年、老年人、职业人群、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聚焦本市居民常见健康问题、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中医药文化等主题,突出内容的科学性与实用性。可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策划专题内容,适度提高辟谣、误区澄清类内容的比例,提升公众甄别健康信息的能力。
2.合规要求:讲座内容必须科学准确,不得含有尚未形成业界共识的个人观点或争议性话题,不得出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附件1)及市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附件2)所列情形。
3.讲座形式:采取“讲座+”模式,在举办知识讲座的同时,可结合群众需求配套开展健康咨询、技能培训(例如配合市政府AED配置实事项目开展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中医体验、科普展演、文创展示等活动。单场讲座时长以1小时内为宜,配套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在传统讲座基础上,鼓励各区结合区域特点与受众需求,探索创新性、多元化、互动性强的新型讲座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与传播效果。创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场景化讲座:将讲座融入菜场、步道、公园、科普巴士等生活场景,开展“菜场里的健康档口”“行走的健康课”“科普大篷车巡游”等活动,让科普融入日常生活。
(2)互动体验式讲座:采用健康脱口秀、科普实验秀、健康主题剧本杀等角色扮演形式,提升参与感,吸引青年、学生群体参与。
(3)技术赋能讲座:运用VR/AR体验、AI问答互动墙、1+N云端连锁讲堂(主会场+分会场直播)等技术手段,扩大科普受众覆盖面,增强趣味性。
(4)品牌化活动:与市科协“社区书院”“惠民科普直通车”等科普品牌资源联动,充分利用市科协已建成的200余个社区书院阵地,将其打造为健康科普固定服务点。
4.鼓励本次活动与各区“健康积分制”联动,激励市民持续参与健康科普活动。
(二)建强健康科普讲师队伍
1.组建健康科普宣讲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遴选组建本单位的健康科普宣讲团,参与本次活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宣讲团人数规模在12人左右,设团长1名,团长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丰富的健康科普经验,全面负责宣讲团的年度选题规划和讲师的技术指导,同时鼓励吸纳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轻业务骨干讲师加入讲师队伍。各区可参照市级做法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科普宣讲团。
2.举办“健康科普说课比赛”:为鼓励宣讲团讲师打磨课程内容、提升表达技巧、精进科普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说课比赛”。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卫生健康委、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可择优推荐健康科普宣讲团优秀讲师参赛,表现突出的讲师将受邀加入上海市健康科普宣讲团,参与市级健康科普示范讲座活动;优秀课程课件将纳入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在全市推广使用,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中国”新媒体专栏推荐。
(三)合理分配场次,突出基层覆盖
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宣讲团,需面向社区(村居)发布免费公益讲座资源,每月不少于1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科普宣讲团可结合家医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服务辖区内酌情增加健康讲座发布频次。
各区参照本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健康科普服务配送的属地责任,统筹利用好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布的健康科普公益服务资源,确保科普服务资源在社区(村居)分布的均等性,要向涉农地区(有镇(乡)的区)适度倾斜,在镇(乡)开展的讲座场次数量应高于本区其他街道开展的最高讲座场次数量。同时要确保健康讲座的场地深入基层一线,覆盖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市集、商超、图书馆、科普馆、公园、社区书院、党群服务中心(站) 等各类场所;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多媒体屏幕等设施,通过设置健康促进标识标语、海报,发放健康科普材料等方式,引导居(村)民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养成良好健康习惯。各区开展讲座数量的要求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