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护理科学技术水平,营造激励创新的学术环境,上海市护理学会2017年将继续开展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上海市护理学会会员,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上海市护理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要求、招标课题范畴等具体事项请登录上海市护理学会网站(http://www.sh-na.com/)“科研管理”栏目查询并仔细阅读《上海市护理学会护理科研课题申请指南(2017版)》和《上海市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14版)》。 
	
	
		     
	
	
		二、申报名额分配 
	
	
		   每家团体会员单位限报1项。各单位可自行选择申报项目类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研项目)。以专委会名义申报的课题不占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名额数。 
	
	
		    
	
	
		三、申报材料 
	
	
		1.上海市护理学会科研课题使用统一的申报书,请从护理学会网站(http://www.sh-na.com/)“科研管理”栏目下载《上海市护理学会科研课题申请书》; 
	
	
		    2.报送的申请书须A4纸打印装订,一式八份,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须附一张“资质证明”,内容为该课题申请人目前无尚未结题的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护理学会课题,A4纸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受理时间与地址 
	
	
		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4月27-28日 
	
	
		材料受理地址:北京西路1623号203室 
	
	
		    联系电话:021-62580348  张诗怡 
	
	
		  
	
	
		上海市护理学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