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三届(2012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社区卫生奖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申报第三届(2012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申报项目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1、在科学上取得较大进展,学术上属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 
	   2、属国内首创,但尚未公开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比较新颖,技术上有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作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完成任何单位。 
	   4、已申报同级其他科技奖不能申报。 
	  
	(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申报第三届(2012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的医 学科技人员,引进或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在疾病防治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上海中医药科技奖3年以上; 
	   2、能积极有效的推广传播新技术并取得显著成效; 
	   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申报第三届(2012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各区县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学科技人员, 应用适宜中医药医疗技术等,在社区卫生工作中取得技术、管理或系统性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 
	   1、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线的卫生工作者; 
	   2、项目涉及中医药技术须适宜在社区开展和推广的,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性能参数、学术、技术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并已经在本专业领域内推广应用的项目。 
	   3、能提高疗效降低费用,对科技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项目。 
	
 
	二、申报所需材料 
	    推荐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项目需按照推荐的奖项分别填写《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成果推广)或《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 (社区卫生),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报送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如下指定顺序装订成上下两册,另需交项目摘要一式15份,所有报送材料须制作成 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一)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申报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 
	   上册一式四份,材料包括(带*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 
	*2、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3、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 
	*4、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5、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6、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7、应用证明; 
	*8、档案证明; 
	*9、实验动物证明。 
	   下册一份,材料包括(带*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主要技术资料; 
	*2、主要论著、论文复印件; 
	*3、其他证明。 
	   
	(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申报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带*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成果推广); 
	*2、获奖成果推广应用证明 
	*3、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与成果推广应用相关的主要论著、论文复印件 
	*5、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6、其他证明 
	   
	(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申报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带*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社区卫生); 
	*2、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3、查新咨询报告书复印件; 
	*4、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5、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6、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7、档案证明; 
	*8、实验动物证明复印件; 
	*9、主要技术资料; 
	*10、主要论著、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11、应用证明; 
	*12、其他证明。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时间:申报受理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2、地点:申报资料按推荐程序报送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中医药学会,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3、联系人:谈美蓉电话:13901787002 传真:62532271 
	
 
	四、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条例》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表》、《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成果推广)、《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社区卫生)及填写说明、申报项目推荐表等有关资料请登陆上海市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www.shatcm.org/)下载。 
	  
	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