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静安区科普项目的通知

1/2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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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026 2:41:00 PM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上海市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本区科普事业发展,弘扬科学家精神,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创新生态,根据《上海市静安区科协关于科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6年度静安区科普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1月27日

 

01 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17:00

02 专题分类

(一)专题一:科普阵地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静安区内由中国科协、上海市科委和静安区科协认定的全国、市、区级科普基地;静安区各街镇。其中各街镇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托比较完善的科普设施,充分发挥科普阵地的载体作用,形成健全的科普服务体系,开展各类科普品牌活动和科普志愿服务。科普基地、社区书院等科普阵地应着重开展特色品牌科普活动、科普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等,将优质科普资源送入社区、学校、楼宇企业等基层单位。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阵地须根据要求制定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在微信小程序“大美志愿”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不少于5名;在静安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至少开展2次主题活动。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专题二:科普活动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为静安科普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须结合自身科创特色,开展聚焦商业文化创意科技融合创新领域,特别是区块链、超高清视听、美妆健康等产业赛道内容的科普活动,重点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区域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的科普活动。

项目执行期内,须在静安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主题活动。

资助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三)专题三:科普作品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为静安科普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制作或出品聚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区域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原创作品,如:科普剧、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科技艺术节目、科学实验节目、科普图书等,科普作品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原创性,作品要通俗易懂。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剧类型的作品,须开展线下公益演出1场以上;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等须满足高清放映要求,在区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广且线上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科普图书等类型的作品,印刷数不低于1000册(本)。

资助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03 申报要求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报单位通过“静安科协”公众号下载相关文件,根据要求填报打印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并送至静安区科学技术协会,电子文档同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

2、项目可以由一个单位申报,也可以由两个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主申报单位。静安区内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原则上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单位原则上最多可申报1个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能力,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5、除区内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职能部门、区科技社会组织、全国(市、区)科普基地以外,第一次申报项目的单位,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涉及的线下活动受益人群、落地单位应在静安区辖区范围内。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财政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有自筹资金的项目。

8、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该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9、项目考核指标填报要求:

(1)科普阵地类、科普活动类项目:明确考核指标,需包含活动次数、大致活动地点、活动对象、活动覆盖人次和活动效果等。

(2)科普作品类项目:明确考核指标,需包含宣传途径、播放渠道、惠及人群、覆盖人次等。需有作品简介、大纲或者脚本等。

 

其它说明:

区科协拥有对已立项科普作品类项目的使用权。

04 项目流程

1、区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

2、获得立项的科普项目申报单位需签订《静安区科普项目计划任务书》,对于资助金额≥1万元的项目,区科协在立项后支付资助金额的50%,结题评审验收合格后支付资助金额的50%;资助金额<1万元的项目,区科协在立项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资助金额。

3、项目执行周期过半,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区科协要求报送《项目中期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区科协要求报送《项目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区科协负责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评审验收,如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项目立项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区科协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视作项目终止,并取消项目实施单位未来三年申报资格。涉及违法违规的,将追回其相应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因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与项目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延期的,项目实施单位一般应在原定完成日的30天前向区科协提出书面申请,经区科协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以原定的完成日为项目终止日。最多延期一次,且延期不超过一年。

05 申报材料

详见《2026年静安区科普项目申报表》,书面版材料须使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签字盖章齐全。电子文档(须与书面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和视频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刻盘报送。

06 联系方式

(1)区科技类社会组织(含区内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园区)科协申报联系人:

  静安区科协学会部  董慧

  电话:61421328-5123    

  传真:61421326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1512室

  邮箱:jakxxhb2024@163.com

 

(2)其他单位申报联系人:

  静安区科协科普部  叶顺、宋安琳、陈怡露

  电话:61421328-5066、5067、5065

  传真:61421326

  地址: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1506室

  邮箱:jingank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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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静安区科普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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