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题一:科普阵地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静安区内由中国科协、上海市科委和静安区科协认定的全国、市、区级科普基地;静安区各街镇。其中各街镇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托比较完善的科普设施,充分发挥科普阵地的载体作用,形成健全的科普服务体系,开展各类科普品牌活动和科普志愿服务。科普基地、社区书院等科普阵地应着重开展特色品牌科普活动、科普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等,将优质科普资源送入社区、学校、楼宇企业等基层单位。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阵地须根据要求制定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在微信小程序“大美志愿”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不少于5名;在静安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至少开展2次主题活动。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专题二:科普活动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为静安科普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须结合自身科创特色,开展聚焦商业文化创意科技融合创新领域,特别是区块链、超高清视听、美妆健康等产业赛道内容的科普活动,重点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区域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的科普活动。
项目执行期内,须在静安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主题活动。
资助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三)专题三:科普作品类项目
执行周期: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申报主体:为静安科普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与第三方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注册在静安区的单位。
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制作或出品聚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区域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的原创作品,如:科普剧、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科技艺术节目、科学实验节目、科普图书等,科普作品内容须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原创性,作品要通俗易懂。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剧类型的作品,须开展线下公益演出1场以上;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等须满足高清放映要求,在区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广且线上点击量不低于2万人次;科普图书等类型的作品,印刷数不低于1000册(本)。
资助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