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医肝病等5个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进行招标的通知

3/24/2026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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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2026 9:57:00 AM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各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推进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根据《2026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经前期专家论证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新增中医肝病、风湿病、皮肤病、血液病、眼科等5个中医专业质控组,并通过招标确定上述各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一、招标方向

中医肝病、风湿病、皮肤病、血液病、眼科等5个专业。

二、机构定位

各中医专业质控组是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对本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进行业务指导、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组织,其日常业务工作接受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

质控组实行专家管理和组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由组建的专家委员会集体决策。原则上质控组设主任1名、秘书1名,同时配备专、兼职人员数名。

三、投标单位条件

1.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2.所申请的专业综合实力较强或相关工作管理经验丰富,在全国或本市居领先地位;

3.质控组主任候选人应有较丰富的质控管理经验,原则上应具备正高职称,担任或曾经担任上海市级以上学术团体副主任(含)以上职务,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并对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保证开展质控的工作时间。

4.挂靠单位要为质控工作的开展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并对质控工作的开展给予经费保障,每年投入比例不低于市卫生健康委下拨专项经费的50%。

四、招标程序

1.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并填写《上海市中医质控组织挂靠单位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2.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邀请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书面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专家意见,结合专业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相关专业质控组挂靠单位。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投标单位将《上海市中医质控组织挂靠单位申请书》(见附件)盖章装订后一式15份,于2026年3月31日(周二)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联系人:张老师、殷老师,电话:23117923、23117928。

2.请各投标单位准备相应汇报资料(20分钟),现场汇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上海市中医质控组织挂靠单位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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