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沪卫中发〔2025〕20号)部署,我委面向全市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对20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见附件)。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根据《中医药传承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建设任务与时间节点,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与经费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