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2023-2025年民心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19号)文件要求,经各区择优推选、我委组织专家审核,共确定了76个2023年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发文之日起两年。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立项资助项目每项支持30万元,其中5万元由市级引导支持,其余由各区和项目单位保障;立项不资助项目,各区应以不低于资助经费给予足额配套。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应按照民心工程要求,负责本区域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统筹区域内有关资源,为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项目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区在市级项目引领下,统筹安排,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区域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
三、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及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设置独立诊室,悬挂专病专科门诊标识牌,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人才梯队培养,积极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优势病种跟踪监测与评价,把社区建设成中医药服务主阵地。
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项目全程管理,监测项目运行情况,对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指导。
附件:2023年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