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5/15/2023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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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023 10:01: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根据《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区级中医医院中医药诊疗水平,我委决定开展“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建设,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

以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为主体,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核心,围绕优势病种制定、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加强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开展专科学术传承和科技创新,建设成为区域内中医临床诊疗高地和中医药服务品牌。

(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

以提升中医急诊临床诊疗能力为主体,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发挥中医药在急诊急救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急诊急救方面的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申报项目所在医院为区级中医类医院或综合(专科)医院。专科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确切,在重点病种上优势突出,绩效评价居于同类医院前列,人才结构比较合理,在区域内具有较好影响力。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本次不再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医院为区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支持已纳入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医院急诊科布局、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符合《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在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推动提升重点病种中医特色和临床疗效方面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和可评价指标。

三、申报名额

1.“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每个区申报名额原则上为3个(其中浦东5),其中每个区级中医类医院不少于1个。

2.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每个区申报不超过1个。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

 “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发文之日起2年。第一批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原则上中医特色专科立项资助8-10个,另根据情况设立若干孵化项目(立项不资助)。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立项资助3-5个。

每个项目市级资金补助支持不超过50万元,分两年拨付,各区和所在单位分别不低于1:1配套经费支持。对孵化项目,各区应参照市级额度给予足额支持。我委将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对纳入建设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其中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追加建设经费。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落实申报项目并分别填写《“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申报书》《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附件2、3)。我委将在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名单确定后制定“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对标相关征求意见稿(附件4),制定专科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各区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经审核后将《申报书》(文字稿一式7份并附电子版)于2023年5月29日(周一)前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潘嫣红

联系电话:23117921  

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逸琳

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号楼823室

联系电话:64875390 13918911225

邮箱:shzyysbz@163.com


附件:1.“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申报条件【见下文】

2.“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申报书


   3.中医急诊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4.中医特色专科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十四五”中医特色专科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所在医院为区级中医类医院、综合(专科)医院,医院重视中医专科建设,将专科发展纳入中长期规划。专科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专科设置门诊,每周开设专科或专病门诊不少于2个。原则上应设病房,床位不少于20张(推拿、眼耳鼻喉等薄弱领域除外),并配备中医综合治疗室。
3.专科设置应符合“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

4.近3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二、专科临床能力和中医特色

1.专科门诊人次和出院病人数占全院比例应高于各科平均门诊人次和出院病人数。

2.包含2-3个中医治疗最有优势的病种。如专科开设病房,优势病种中应至少包含1个病房收治的病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结合医院本专科有效的中医技术、方法,制定符合本专科实际应用情况的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3.积极学习和应用专科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结合本科室传统,挖掘独具特色的中医技术,制定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对诊疗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

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专科门诊中药(饮片、中成药、院内中药制剂)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原则上≥6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原则上≥35%。门诊非药物疗法占门诊总人次比例不低于原则上10%(以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为主的科室除外)。

5.专科开设病房的,中医出院患者使用中医诊疗技术的比例应大于85%;使用中药饮片的比例应大于60%。中医优势病种出院病人数原则上不低于科室同期50%。

6.对专科协定方开展疗效总结,有条件的进行院内中药制剂开发。

7.专科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水平在行业内得到认可。

三、专科人才队伍

1.专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中西医结合医院可适当放宽)或符合“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

2.专科医、护、技团队人员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

3.专科负责人在该优势病种的中医药临床诊疗上有丰富的经验和牢固的中医思维,原则上为副高职称3年以上或正高职称,临床疗效明显,中医特色突出。

4.近年来承担区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科室骨干人员纳入区级以上人才培养专项。开设名中医工作室或开展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作。

四、学术传承和创新

1.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开展临床研究,近3年承担或参与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

2.专科每年度应有以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

3.开展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系统接受培训的比例≥70%。

五、优选条件

1. 近5年获得区级以上中医专科立项支持。

2. 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成效显著。

3. 近3年在全市中医质控检查中位居前列。

4. 纳入中医医联体“一区一品牌”重点建设专科。

5. 积极参与中医医联体工作(“631”工程),在社区开展专科专病门诊或设中医工作室,对社区提升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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