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全继委办公室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表及推荐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核审与意见评定,现将通过的5项项目予以公布(含3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普通项目和2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详见附件),请各项目申办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补充).pdf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医学会代章)
					
					
						2022年8月4日
					
					
						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