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本市社区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口腔诊室标识的通知

12/18/2023

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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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2023 12:00:00 AM

关于启用本市社区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口腔诊室标识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规范本市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标准化口腔诊室建设,经面向社会广泛遴选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上海市社区护理中心”“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口腔诊室”标识,现予以公布,并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社区护理中心标识及含义

2.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口腔诊室标识及含义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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