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科技合作领域)项目2014年度申报指南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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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为进一步做实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导入创新资源,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将更多的科研成果在浦东转化,促进浦东新区产业升级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现发布2014年度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专题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目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多种方式,通过在浦东设立企业等将研发成果在浦东转化,实现产业化。
  支持条件: 1、支持对象为:与上海市或浦东新区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通过股权投资、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在近三年(2012—2014)在浦东设 立的企业;2、支持的项目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在浦东进行成果转化;3、项目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专题二:重大技术转移项目
  支持目标:鼓励高校或科研院所通过与企业建立新型、紧密的合作关系,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重大装备等领域输出重大先进技术,提升区域产业能级。
  支持条件:1、支持对象为:与上海市或浦东新区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与浦东新区企业开展的科技合作;2、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近三 年经济效益增长显著,具有良好的成长性;3、支持的项目为企业通过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 应用、对地方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生较大贡献。
  经费额度:本类别项目支持额度每个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专题三:国内省市科技交流服务项目
  支持目标:支撑浦东新区开展科技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本区科技智力资源的输出,增强浦东新区企业与外省市机构的协作创新能力。
  支持条件:1、在浦东新区与相关省市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下实施的具体项目;2、结合对口支援地区重点产业与重点项目实施、及当地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的专业技能和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研发服务等项目。
  经费额度:本类别项目支持额度每个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专题四:国际性科技交流项目
  支持目标:鼓励浦东新区的学(协)会等相关机构组团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性科技交流活动。
  支持范围:1、受政府科技部门委托或批准,由科技类服务机构承办或组团参加的旨在促进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应用推广、技术转移与成果产业化等性质的国际性科技展示交流活动,政府间合作框架下开展的国际性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2、支持参展的展位费、宣传费、会务费等。
  经费额度:本类别项目支持额度每个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专题一、二、三中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专题一、二中的企业合作方须是在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下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其中专题一中申报企业设立时间为2012—2014年(3年内)。专题四的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学(协)会等科技类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除项目申请书外,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技术转移项目必须提交合作模式的佐证材料,如股权投资、专利等技术交易、开发合同等,同时可以提交 技术先进、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申报国内省市科技交流服务项目必须提交签订的服务合同;申报国际性科技交流项目必须提交相关活动的批准文件。
  3、专题一、二中项目申报必须有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产业管理部门)推荐。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工作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有自行开展项目的资金实力。
  4、一般企业为自身产品或技术开发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内;已获得过国家、市、区财政支持的项目,本专项不予重复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内,对同一个申报单位原则上资助不超过一项。
  5、本次项目执行期限为: 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方式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并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帐号并登录(已有帐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可行性报告(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送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5日。
  2、书面材料提交
  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二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请。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
  书面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模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作协议、资金付款证明、交流活动的政府批件(中/外文,如只有外文,需译成中文)复印件等;
  (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申报单位上一年或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及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单位资质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等。
  3、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委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申报说明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科委窗口,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二楼58号窗口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 ~11:30 ;13:30 ~16:30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5
  基金监督电话:38583023
 
附件下载:
1、浦东新区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表.doc
2、浦东新区科技合作(重大技术转移)项目申报表.doc
3、浦东新区科技合作(国内省市科技交流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4、浦东新区科技合作(国际性科技交流)可行性方案.doc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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