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科研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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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源文件发表时间:2013年11月4日
 
区内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我委拟于11月组织开展本年度的科研项目招标,现将《长宁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科研项目招标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招标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2。
2、申报单位须到“长宁区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nmedscience.com]下载相应表格。
3、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书”一式五份,请在相应处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中提供的课题、奖项、论文、新药证书、专利证书、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学会任职等材料的复印件请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申报书”一同递交。
4、请各单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上交至区卫生培训中心,集中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1024-25,逾期不候。区卫计委将委托区卫生培训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擂台评审。
5、材料上报地点:长宁区公共卫生大楼卫生培训中心318室。联系人:李文利;联系电话:52064706。
特此通知
附件:1.长宁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科研项目招标指南
2.长宁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课题(含青年)招标各投标单位申报名额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
长宁区卫生系统 2013 年度科研项目招标指南 本期招标旨在继续推进学科、人才建设,促进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级的提升,为培育“名医”、打造“名科”、建设“名院”的战略工程助 力,面向临床医学、中医(含社区中医)、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学科领域,以加强临床专项特色建设、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核心,扶持有较大推广应用 价值的项目研究。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卫生应急能力,科学、规范地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本年度招标将侧重推荐与该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
一、项目设置类别及数量
(一)区卫计委课题:25项
1.临床医学课题:8个
研究周期:3年(2013年12月—2016年11月);
2.中医(含社区中医)课题:5个
研究周期:3年(2013年12月—2016年11月),其中,社区中医课题研究周期:2年(2013年12月—2015年11月);
3.护理课题:4个
研究周期:2年(2013年12月—2015年11月);
4.社区卫生课题:3个
研究周期:2年(2013年12月—2015年11月);
5.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及卫生管理课题:5个
研究周期:2年(2013年12月—2015年11月),其中,卫生管理课题研究周期:1年(2013年12月—2014年11月);
(二)青年课题(课题类型同上):10项
研究周期:2年(2013年12月—2015年11月);
二、经费资助
(一)资助额度
1.区卫计委课题:
(1)临床医学课题:3万元人民币/项(3年)
(2)中医课题:3万元人民币/项(3年)其中,社区中医课题2万元人民币/项(2年)
(3)护理课题:2万元人民币/项(2年)
(4)社区卫生课题:2万元人民币/项(2年)
(5)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及卫生管理课题:2万元人民币/项(2年);其中,卫生管理课题,1万元人民币/项(1年)。
2.青年课题:2万元人民币/项(2年)中标项目科研经费首拨50%,续拨经费视中期考核结果而定。
(二)经费匹配
根据《长宁区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获区卫计委经费资助的项目,所在单位须按不少于1:1的比
例匹配科研经费。
三、申请项目、申请人及申请单位要求
(一)申请项目要求
1.应符合《长宁区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具有充分的立题依据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可行性,有一定基础的预初工作,并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
3.分类要求
(1)临床医学课题: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能解决1~2个临床实际问题或关键技术。鼓励开展能指导临床工作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单病种诊疗规范的研究。
(2)中医(含社区中医)课题
A、对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中药专方复方以及诊疗方案等的临床疗效观察;
B、鼓励开展适宜于社区推广、疗效突出、操作简便,具有卫生经济学优势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案和推广应用研究;
C、根据“治未病”理念,围绕健康状态辨识、检测监测、信息存贮整合、分析评估、干预调理等环节,开展健康调养方案、中医健康检测设备、各种干预技术的使用等方面的研究;开展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的研究。
(3)护理课题:围绕临床工作的实际需求,针对临床护理新技术、新方法,优质护理服务,护理质量改进,护理流程再造等内容进行研究,旨在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性及临床护理服务水平。
(4)社区卫生课题:在新医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全科团队模式下家庭医生制的服务方式、内涵建设、健康管理模式等研究。
(5)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及卫生管理课题:有助于提高疾病防制和促进卫生监督能力及水平的研究;与新医改方案相适应,能够加强健康管理,有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措施或方法的研究。
4.研究内容和方法必须符合医学伦理;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必须有符合相应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设施环境及条件。
5.鼓励优势互补、联合攻关,特别是与三级医院和市级科研院所的合作。
6.已被列入市、区卫计委及以上级别科研计划的在研项目,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要求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区法定医疗卫生单位内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鼓励中青
年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青年课题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2.项目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区卫计委以上级别在建项目2项或2年内曾承担区级科研项目,应结题却未按时结题的不得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按时结题的除外)。
(三)申请单位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具有医学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医疗、预防等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它单位签定合同,并在银行有独立帐户。
2.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单位间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本次招标面向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四、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和电子版材料至区卫生培训中心受理处。
2.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类别及研究周期;研究经费预算;申请项目、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指南》要求;单位申报名额等。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参加评审及后续工作。
3.本次招标采取“擂台赛”方式,统一安排答辩,对申报项目按专业分组,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定,力求公平、公正。评审时间初定为今年11月,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项目中标单位将与区卫计委签定《项目建设合同书》并启动项目研究。
5.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长宁区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长宁区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管理咨询委员会将对所有中标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强化中期考核,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研究结束后统一进行结题验收。
五、其他
1.凡获资助的科研项目,其相关论文的发表、成果鉴定、科研获奖和专利申请等均应注明“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基金资助”。
2.区卫计委将通过发文公布中标结果。
3.本《招标指南》的解释权归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
 
附件2
长宁区卫生系统 2013 年度课题(含青年)招标
各投标单位申报名额
序号  单 位  各单位申报名额
1  长宁区中心医院                     8
2  同仁医院                           6
3  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5
4  天山中医医院                       4
5  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4
6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4
7  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8  长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
9  长宁区卫生检验所                   1
10  仙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1  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2  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3  新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4  程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5  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6  江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7  天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8  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19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20  其它各单位                        1
(备注:请各单位对上报课题进行汇总及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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