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卫生计生委,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3年在崇明县卫生局申报的基础上,原市卫生局将崇 明县长兴镇、横沙乡、东平镇、新海镇、绿华镇、新村乡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为“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程和上海市社区 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评估方案,我委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对6家建设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
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我委审核同意,确认长兴镇、横沙乡、东平镇、新海镇、绿华镇、新村乡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第八批)”,现予以公布。
崇明县卫生计生委和6家达标点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达标建设经验,巩固建设成效,进一步拓宽社区中医药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