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个人填写材料要求
一、个人需递交的申报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4版)
(三)论文及论文宣读审定表、期刊在线查询页面
卫生高评晋升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专业正高需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晋升副高2篇,不具备学历的3篇。
医学科研专业晋升正高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晋升副高需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社区高评晋升正高需论文2篇,不具备学历的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社区晋升副高需论文2篇。
在部分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专业工作20 年及以上的申报人员,可以将1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专业文章视作发表论文申报。(具体机构名单详见2014年社区卫生高评申报通知)
(四)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奖项材料
(五)申报人基本情况材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下程序装订成册)
1.申报卫生高级职务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3.有效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4.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8.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9.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
10.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11.定期工作鉴定表(1份)
12.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证书原件需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盖章。
二、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1、要求:1~8页,由个人填写,组织核实。用钢笔或水笔撰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粘贴。
2、填写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工作主要业绩包括任职期间专业工作开展情况(如临床、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3、第9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4版)
本表由单位填写,根据医、药、护、技、研岗位,下载相应的页面。
申报社区卫生高评人员下载《上海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三)论文要求
1、提交杂志原件,论文刊登的杂志需取得CN和ISSN 统一刊号,所有申报的国内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详细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装订在杂志封面。
2、提交外文版的论文需翻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不能提供杂志原件的,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具体办理步骤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高评专栏
3、《论文宣读审定表》要求
送审论文按要求进行宣读,并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如论文发表日期、标明文章所在页码等;核心期刊文章需在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
表格及核心期刊的参考目录,请在上海卫生人才网查询下载。
4、论文发表日期截止2014年6月30日。
5、不能送审的论文
(1)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以下情况除外:
①、在部分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的申报副高级人员,可以将1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专业文章(综述、个案报道、专业实践经验总结等)视作发表论文申报。(具体机构名单详见2014社区卫生高评申报通知)
②、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论文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受理。
(四)课题材料
科研课题均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五)《申报卫生高级职务材料目录》1份:网上下载
请装订于以下复印件首页。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承诺书的内容并亲笔签名。
(七)身份证明要求
1、请复印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
2、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人员,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八)学历学位证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须是卫生类学历;
2、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九)职称外语(医古文)合格证
1、卫生类英语:A级有效期4年(2010年考的有效)、B级有效期3年;
2、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3、从外省市引进人才申报职称时,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4、军转人员转业前参加过全军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的
5、医古文:申报中医、中药专业的提供由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医古文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
6、免考条件: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的;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已达到同一级别考试要求的,申报正高级时可免考。
(3)博士毕业四年内免考。
(4)部分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医古文)考试(具体机构名单详见2014年社区卫生高评申报通知)。
(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1、考试模块要求
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需考2个模块;
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需考3个模块;
1970年1月1日起出生的需考4个模块。
2、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计算时间从最后模块考出日期起计算,有效期时间延长到当年年底。
3、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4、军转人员转业前参加过全军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的。
5、免试条件
(1)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已达到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的,申报正高级时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4)博士毕业四年内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5)部分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具体机构名单详见2014年社区卫生高评申报通知)。
(十一)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不需要提交具体学分材料)
(十二)资格证书与聘书
1、提供申报资格的下一级资格证书。
2、提供聘书或单位聘任批文或档案内聘任表复印件(印有单位公章,并聘任起止日期)。
3、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聘任时间,应以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起算。
(十三)执业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申报专业原则上与注册专业一致;
申报护理类人员须提供护士有关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
(十四)定期工作
1、“定期工作”对象:本市建立“定期工作”对口挂钩关系的三级医疗机构、区县卫生计生委附属二级医疗机构,50周岁以下申报临床专业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工作时间一般为半年。
凡派遣的援外、援疆、援藏、支持老区、扶贫、灾后重建、对口支援等医疗队的临床医务人员,在外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可不再承担“定期工作”任务。在外执行任务不足三个月,回来后需补足。
为了扶持郊区新建、改建、迁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5+3+1”工程),凡是扶持医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该项目医院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为加快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院前急救专业学科发展,本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到市、区(县)医疗急救机构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2、“定期工作”鉴定表,由接收单位填写盖章后,报区(县)卫生计生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未列入“定期工作”的申报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上或企业、军队等医疗机构)不需提交“定期工作”鉴定表。
(十五)评审材料袋
材料袋使用由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正面张贴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由单位输入系统后自动生成)并盖主管局(单位)章。
(十六)PPT要求
申报人员制作PPT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
PPT电子文档,由主管局(单位)于9月26日前上传至《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
(十七)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递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请在各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递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