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协同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25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二期)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确定了16个中西医协同领域及相关建设方向(见附件)。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发文之日起两年。
二、根据确定的中西医协同领域及相关建设方向,对承担单位给予资助,后续可视建设成效评估情况给予强化建设。
三、我委将择期组织开题汇报,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精神,优化完善建设内容和经费用途,并填报建设任务书。
四、各办医主体和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督促;通过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机制,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重点病种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
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项目管理,并委托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管理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及验收。项目过程考核和验收结果纳入管理档案。中期考核不通过、无故中止项目或验收不通过的,将影响申报其他项目的资格。
附件: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二期)立项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