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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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18 12:00:00 AM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创新中医服务模式,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按照国家深化中医医改工作及本市新一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前期中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传统医学示范中心及综合治疗工作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医院发展目标与管理要求,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进医院内涵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中医诊疗模式,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中医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居民中医药服务获得感。
  二、建设内容
  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核心,整合相关资源与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在医院内部或特色专科、重点病种、名中医工作室等层面,探索开展符合中医诊疗特点、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诊疗模式:
  1.深入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充分发挥中医综合治疗区的功能及作用,拓展及延伸中医综合治疗临床应用,优化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总结完善中医综合治疗区与临床科室合作机制,提高中医综合治疗效率。
  2.探索建立院内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平台。结合医院学科发展及专科建设,遴选重点病种或中医优势病种,探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搭建多专业合作团队,制订规范化、个体化、连续化的综合诊疗方案,并探索总结相应的管理机制及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医院诊疗能力和水平。
  3.探索开展多种形式中医诊疗服务。结合中医医院专科特色及病人就医需求,探索以中医特色专病综合诊疗、名中医工作团队平台服务、流派传承等多种形式的诊疗服务;针对亚健康状态或不同疾病、不同诊疗阶段特点,探索开展多样化、连续性的健康服务。
  通过试点明确相应服务的适用对象、核心内容、实现形式、具体操作流程、主要优势和问题等。建立完善中医诊疗新模式的管理制度、人员队伍建设、质量评估、服务效果评价、保障措施以及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三、建设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可申报建设。试点建设周期为3年。试点建设资金每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符合招标方向,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考核指标可量化,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申报的试点中医医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医院重视试点工作,对于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有较高积极性;
  2.医院在建立中医诊疗新模式方面进行了探索,有实践经验,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3.医院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在区域内中医实力较强且具有代表性;
  4.满足承担试点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流程
  (一)试点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附件电子版可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二)申报书书面一式5份(签名、盖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连同电子版于2018年4月10日前由申报医院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项目过程管理委托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项目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相关规定建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承担相关科室及项目负责人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方案和进度执行;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人员流动及相关创新机制给予保障。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本方案要求,梳理优化各方任务和职责,制订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并严格计划的执行。
  (二)各区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办医主体应加强指导,落实项目建设所需配套经费及其他保障措施,指导和解决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能力。
  (三)项目按照《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建设期间及建设期满,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进行阶段性考核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结果的利用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苏锦英
  联系电话:23117923
  联 系 人: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 吴定中
  联系电话:64875390
  报送地址: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号楼922室
  电子邮箱:shzyysbz@163.com
  附件:上海市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201803190238532212.doc
文件类型: .doc c25ba9a6d984f06e82f4439fca401e18.doc (9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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