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基本医疗】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部署2015年新农合工作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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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18 12:00:00 AM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5年新农合重点工作。
  《通知》提出,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保障基金安全。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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