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家医签约服务,诊所准备好了吗?

7/6/2019

吴金华

基层医师公社

991

7/6/2019 12:00:00 AM

    前些日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决定在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

    本意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对诊所来说的确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在落实方面,国内诊所要开展签约服务,资质还是个大难题。

    这个要从两方面来看:

    一、要开展签约服务的诊所资质问题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须是符合条件的诊所,符合条件的诊所,一般理解就是全科诊所。

    国际意义上真正的全科诊所,是具有全科医生资质,持有全科诊所牌照的诊所。

    再看国内诊所情况,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全国共有登记在册并实际运行的诊所近22万家。平均每省拥有诊所超过7000个,数量是不少。

    但是,这些诊所以内科、口腔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骨科、妇科为主,全科诊所数量相比来说并不多,因此符合家庭医生签约条件的诊所在数量上是暂时有限的。

    二、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诊所人员问题

    目前,国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以全科医师为主的家庭生团队来进行。所以,诊所如果要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必须要有注册全科医师岗位的全科医师。

    但实际上,国内的全科医师数量少,而且注册全科岗位的全科医生,绝大部分都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一些二、三级医院也有少量的全科医师,但是他们并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诊所,具备全科资质的医师也不多。

    即便有少数的诊所具备资质,但人员不够也是个硬伤。国内诊所的规模都比较小,人数不多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团队开展签约服务。

    这一点从国家卫健委的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来。国内诊所平均执业人数为2.6人,其中,医师平均为1.4人,护士平均为1.2人。从这个数据来看,诊所人员不足以组成一个服务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服务。

    所以,诊所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暂时难以落实。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人才补给和政策支持才能逐步完善。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

    诊所愿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吗?

    文件鼓励诊所开展医生签约工作,这是个好事。但是诊所本身有没有意愿或动力来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呢?目前还看不出明确态度。那么,签约服务能给诊所带来多少利润?

    先从签约服务费说起。当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大多数地区是由公共卫生经费、医保基金和个人支付三方面构成。

    并且,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部分地区的话,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也承担这项工作。

    这些机构本身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所以有相应的公共资金,而且他们也开通了医保。国内大部分的诊所还是没有公共卫生工作的,就没有公共卫生经费,而且不少诊所是没有纳入医保体系的。

    如果要开展签约工作,公共卫生经费和医保体系就要积极接受个体诊所。这样个体诊所才能够得到签约服务费,并且签约的资金能与支出相比有盈余,才有动力去签约。

    签约是否能给个体诊所带来好处,还要看签约服务的质量和百姓的信任度。

    如签约对象的电子档案的建立与完善、慢性病的随访管理、签约对象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等等。这些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还需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短期内在投入与产出之间可能难以达到平衡;但长期来看,签约服务可以为诊所培育相对固定的病人群体。逐步赢得一批患者群体的信任,拓展服务半径。

    因此,有能力的个体诊所可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换来长期利益,但这也需要当地政府的医保等政策支持才能妥善进行。

    总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未来发展的重点内容,无论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还是私人诊所,都将不可避免地参与其中,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医疗服务质量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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