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布局来了!医联体不能跨医保统筹区域

5/23/2019

杨瑞静(整理)

健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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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019 12:00:00 AM

    看病向大医院集中的现象将被逐步改变。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由医联体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并且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一体化管理……国家卫健委手把手教你做好城市医疗联合体。

医联体要做什么?

    一直以来,分级诊疗的目的不是“分”,而是“合”,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体化、全面的健康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由医联体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具体而言,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加强技术合作与业务协同,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首次提出“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时,曾要求医联体内要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要求,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医联体如何网格化?

    自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提出“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后,如何网格化布局成为行业关注重点。《方案》中则对这一布局做出明确规划。

    《方案》明确,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

    为了给居民提供更全面的健康服务,《方案》提出,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大医院如何牵头?

    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护理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人事教育和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订医联体建设方案并实施,制订医联体章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对本医联体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定期向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数据信息。

统一管理后,医院迎大变化

    《方案》提出,加强医联体一体化管理。推进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具体来看,一体化管理后,公立医院将迎来6大变化。

1. 支付方式要改革

    《方案》提出,积极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加强医联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2.关于人事制度

    《方案》要求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医联体在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

    医联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薪”的原则,逐步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3.药耗统一采购

    《方案》明确要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4.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此后,国家层面的考核将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在医联体内部考核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确保按中医医院特点和实际考核中医医院。

5.信息系统要互联

    《方案》指出,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医用耗材编码,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卫生信息有效共享。

6.医联体共享各类中心

    鼓励由牵头医院设置或者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

试点城市有三个标准

在开展试点的同时,《通知》对试点城市提出三点要求。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市域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较好基础。城市规模适宜,市域内有较强实力的牵头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充足、发展较为均衡,布局较为合理,有“分区包段”的地缘、资源基础。

3.具有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要求,制定了本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工作,具有试点工作基础。

附: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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