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9/7/20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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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021 12:00:00 AM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院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健委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本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以下简称感控)体系,提高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做好院感防控工作摆在关系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的突出位置,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职责,持续加强院感防控队伍建设,推动院感防控工作与日常医疗服务紧密协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加强医疗机构感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学科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感控体系保障基础,守住感控底线。

(二)以人为本,持续发展。以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系统谋划感控体系人才队伍发展的制度设计,促进感控体系持续发展。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医疗机构感控体制、运行机制、保障制度和协作模式,建立相应的督促、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全程防控、探索精准防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健全医疗机构对感控职责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医防深度融合。加强感控人员、物资、技术、场所的建设和储备,既满足“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又充分考虑“战时”高效反应和应急处置,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基本完成,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医疗机构感控网络,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感控人员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渠道,完善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提升感控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同质化的医院感染防监控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院感指标监测,最大限度降低院感发生的风险及危害。到2025年底,实现医疗机构感控水平达到国际一流水准,与上海成为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的定位相匹配。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医疗机构感控部门设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医院感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要设置独立的院感管理部门,并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临床科室三级医院院感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设置床位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独立设置感控部门,原则上按照每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含口腔综合治疗台,下同)配备1名专职感控人员,各科室至少指定1名兼职感控人员。床位少于100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至少要设置2名感控专职人员。感控部门人员构成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医师、护士和其他人员比例要求。鼓励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感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完善医疗机构感控制度建设

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感控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涵盖医院感染管理网络架构、医院感染相关事件报告、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培训及考核、医院感染管理督查、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医院感染防控基本技术标准操作流程、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感染防控、清洁、消毒与灭菌、临床微生物标本采集和送检、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管理、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实现感控制度对所有诊疗服务的全覆盖。

(三)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增加院感相关部门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拓宽感控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探索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实施分类评聘,评聘考核中突出评价业绩和贡献,院感相关的临床病案、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技术规范、科普作品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科室倾斜,使感控人员收入水平不低于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平均水平。鼓励综合考虑工作内容、岗位风险、工作时长等因素,在内部薪酬分配方面,对兼职感控人员薪酬待遇方面予以倾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编外一线感控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优先录用进编,并给予重点保障。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全面持续提升感控人员的执业能力,加大感控人员培养力度,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由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质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感控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将医院感染学科纳入临床重点专科予以支持,加大对医院感染相关研究的支持及投入。

(四)加强全过程精细化感控管理

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检查检验、手术全过程医院感控管理模式。探索结合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方法,试点引入部分手术单病种医院感染防控临床路径,从术前准备、术中干预、术后监测各方面进行全过程医院感控干预,切实有效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发生率。加强诊疗护理过程的感控前置,规范操作、科学送检、精准诊断、正确治疗、合理用药、有效防护,促进感控理念融入临床实践。

(五)加强院感管理信息化建设

逐步统一医院感控院感质量控制指标采集和监测标准,依托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开展院感指标监测,重点监测发热门诊突发新发传染病、感染病例及暴发预警、住院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率、导管相关感染发生率、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病率、手术(操作)相关感染发生率、微生物标本送检率、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手卫生依从性等。加强院感监测预警,发挥信息化监测在医院感染防控控领域的支撑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和通知临床预警结果,提高医院感染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建立感控督导长效机制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感控专业团队,定期、不定期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暗访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进一步强化办医主体对所属所管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

(七)加强关心关爱措施

各医疗机构切实为感控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要加强对感控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对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的,要积极协调解决,保障相关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办医主体要充分认识医疗机构感控对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支持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将推动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和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组织管理机制,确定工作任务与计划进度,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为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感控体系队伍发展的具体配套政策。

(三)加强督导考核

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督促推进各项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任务及时落地,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区、部门、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医疗机构感控工作的宣传,提升群众对“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理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支持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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