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 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3/18/20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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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021 12:00:00 AM

2021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上海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继续聚力“落实、优化、创新、提升”,不断深化妇幼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妇幼健康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一、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推进妇幼相关规划工作。启动实施本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协同做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妇幼健康相关项目。推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第一妇婴保健院科教综合楼、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大楼、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张江院区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青浦分院、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加强五大新城产科、儿科资源配置。

2.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进一步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级,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不断健全市-区-社区三级妇幼健康规范服务和预防控制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妇女儿童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推进妇产科医联体建设,带动联合体内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深化五大儿科医联体“全专结合”和“医防融合”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依托儿科医联体,通过全科医生儿科能力专项培训、多点执业等方式,年内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开展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

3.加强妇幼健康智慧服务。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深化拓展妇幼二期应用场景,加强上海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全市孕产妇妊娠风险、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等妇女儿童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动态更新和共享互用,推动医教信息化融合,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妇女儿童全周期全过程健康信息化管理。建设对接本市妇幼相关质控中心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服务管理能级和效率。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提高市民办事便捷性。

4.加强妇幼健康促进。完善母子健康手册电子版内容,研发家庭健康自评功能;依托智慧健康驿站、“健康云”等平台和载体,加强妇女儿童健康自测自评和指导干预服务;整合资源,做好妇幼健康相关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让妇幼健康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二、强化全方位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

5.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持续加强和完善相关规划、硬件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妇产科、儿童专科医院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区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应急状态下孕产妇、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继续做好新冠确诊、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等特殊孕产妇管理。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妇女儿童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6.强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7+6”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作用,积极组织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强化落实院内、院际和全市大会诊,进一步提升分级负责、综合施救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新版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以及产科血栓预防专家共识。针对高龄、高风险、疾病谱改变等因素,研究制定产科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相关专家共识,重点开展妊娠常见并发症、高致死性合并症的相关培训,提升各有关医疗机构对孕产妇重症的早预防、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和水平。开展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修订本市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建立长三角危重新生儿城际转运联盟。

7.强化母婴安全制度建设。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以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原则,深化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孕产妇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与体系,做到动态、连续、有效评估和管理。不断完善危重报告与救治、高风险专案管理、死亡调查与评审、岗位责任问责、诫免谈话、全市通报和考核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和产科保健与临床、新生儿临床质控中心作用。进一步强化产科临床质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产科临床同质化管理水平。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

8.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全市“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管理,做到全程动态监管、及时干预。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加大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出院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高风险孕产妇产后访视内容、形式和访视频度,提升高风险孕产妇管理水平。

三、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9.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发挥2个国家级示范基地辐射引领作用,推进2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机制及医教结合服务模式。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组织编制儿童早期发展指南,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夯实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扎实推进0-6岁儿童眼病筛查、屈光和视力检查及眼保健指导,建立完善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深化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监测、心理、口腔保健等规范连续服务。组织研制推广语言、动作发育、情绪等家庭和社区预警评估适宜技术。推进儿童心理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自闭症为切入点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筛查、诊断和综合干预模式。开展儿童脊柱侧弯筛查试点工作

10.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聚焦重点疾病,探索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建立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相结合的一体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管理模式,协同信息部门,基于居民健康档案,整合各类型医疗机构诊疗或体检信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优化产前诊断机构布局,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推进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建设。

11.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开展爱婴医院复评估与质控;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分娩镇痛。加强青少年、未婚育龄、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人流后避孕指导干预开展骨健康管理项目,推进构建儿童、职业人群、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骨健康全程管理模式。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项目优化,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指导闵行区申报健康城市建设创新模式国家试点,推动各区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建立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

12.创新妇幼健康管理模式。在居民健康档案和智慧健康驿站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等医改措施,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对儿童-青少年-育龄期-孕产期-围绝经期-老年期妇女开展健康教育、精准干预和健康管理,优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

四、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督管理

13.加强妇幼健康规范管理。落实《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进一步巩固加强妇女健康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修订《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国家、本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定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相关文件,适时修订完善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方案》,修订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高危儿管理技术规范。推进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高危儿综合管理。深化“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14.加强专项技术管理。制定出台《上海市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设置规划》《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规划》。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划和规定开展本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市产前诊断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加强相关技术质控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同质化管理水平。

15.加强妇幼健康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继续加强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以及辅助生殖技术等妇幼健康重点技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排查;做好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双随机抽查;建立常态化打击代孕工作机制,依托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进一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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