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5/21/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614

5/21/2020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中医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中医医联体”)建设和发展,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级、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医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本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重点,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和运行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均衡分布,推动形成责任、利益、资源、服务和信息联合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品质、更加满意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中医医联体建设,按照“全专结合、扬长补短、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合作基础,多措并举支持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

二是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发挥集约优势,利用本市市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及中医重点专科等优质资源集中的特点,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强化牵头单位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区域中医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中医药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三是创新机制、联动发展。在全市医联体建设发展的工作框架下,结合传承发展中医药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财政投入、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合理统筹,引导医联体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有效激发各方积极性,保障中医医联体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健康上海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部署和安排,在全市加快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由市级中医医院牵头,协同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以下简称“综合医院”),带动、辐射不同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市—区—社区梯度支持的联动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本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努力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为安全、优质、便捷、连续的中医药服务。

2020年,搭建中医医联体工作框架。依托市级中医医院,与市级综合医院协同,以中医药服务提供及能力建设为核心内容,联合全市不同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建立东、南、西、北四大区域中医医联体组织架构;同时,积极推进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建立“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模式。

2021年,探索建立较为明晰的中医医联体协作机制。结合不同区域实际,聚焦各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运行保障机制,明确各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任务清单”“制度汇编”等,建立健全合作网络、工作平台等基础支撑。

2022年起,深入推进全市中医医联体建设。围绕核心任务,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安排并全面推进落实。

二、建设任务

(一)完善本市中医医联体布局

在进一步夯实深化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上海中医医联体新模式。在区域上,以就近结对、兼顾传统合作关系为主要原则,依托4家市级中医医院,与市级综合医院协同,在全市构建东、南、西、北四大区域中医医联体在东部,由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与浦东、黄浦、宝山、松江等区合作建立东部区域中医医联体;在南部,由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与徐汇、长宁、闵行、奉贤、金山等区合作建立南部中医医联体;在西部,由上海市中医医院与静安、普陀、嘉定、青浦等区合作建立西部中医医联体;在北部,由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与虹口、杨浦、崇明等区合作建立北部中医医联体。市级综合医院发挥院内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优势及力量,共同推进相应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在“专科专病”上,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临床协作为纽带,由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单位牵头,精准带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同领域专科的技术提升和能力建设。

区域中医医联体与中医专科专病联盟相互补充强化,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相互带动提升,通过优质资源下沉和技术支撑辐射,充分调动区属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力量,形成市级医院支撑区级医院、区级医院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新格局,切实满足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康复等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深入推进中医医联体内要素合作与建设

1.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各中医医联体应积极创造条件,搭建资源统筹管理平台,推进落实医联体内门诊号源、检查、床位等医疗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区域中药饮片集中供应管理平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调剂使用机制。依托上海健康信息网、健康云等,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资源共享,发挥远程医疗作用,提供远程带教培训及远程医疗等服务。探索促进人员统筹调配及柔性流动。

2.加强业务合作与管理协同。中医医联体建设应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及防治结合要求。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技术辐射和管理优势,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通过专科专病共建、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联动发展。加强区域中医药服务质量同质化管理。以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为抓手,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服务和连续诊疗服务。

3.多途径提升基层中医服务内涵和能力。充分发挥上级医院技术支撑,通过学术传承、专科专病共建、临床带教、教学查房、进修培训、技术推广、联合科研、项目协作等方式,带动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与水平。鼓励通过在基层开设名中医工作室或专科(专病)门诊,并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通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带动并指导家庭医生开展相应中医诊疗服务。

(三)完善运行管理和协作机制

加强本市中医医联体一体化管理。各市级中医医院应与相应的区卫生健康委、市级综合医院制订医联体章程或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明确利益共享机制。医联体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组建理事会或管委会,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应由区政府牵头建立相应的组织形式或纳入区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中医医联体建设作为完善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传承发展中医药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支持保障。各有关单位应将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中重点谋划并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中医医联体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边实践边探索,持续深化中医医联体建设。

(三)落实政策保障

切实落实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投入保障,将中医医联体建设纳入常规工作中予以财政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医联体建设相关的政策机制。研究建立医联体建设的激励机制、促进人员柔性流动机制、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引导机制等。研究探索以医联体为单位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加强督查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应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相关单位有序推进建设工作。要建立中医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以强基层、促动力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评估。

(五)强化宣传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中医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宣传,提升社会对中医医联体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