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2/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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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020 12:00:00 AM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代章)

                  2020年3月20日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本市中医药工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新部署,推动《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全面推进新时期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

(一)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新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本市实施意见,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步骤,搞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重点领域工作,适时召开本市中医药大会。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创新行业监管模式,推动中医药服务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条例完成修订。新条例颁布后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实施,依法保障本市中医药发展。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政策措施,包括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完善和优化院内制剂备案管理等。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优化中西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救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本市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响应平台建设,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中医药专家队伍建设和中医药技术储备。

二、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

对照《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开展本市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总结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谋划中医药“十四五”各项工作内容。启动第三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终期评估和第四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以郊区为重点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加快转型。继续推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基建建设。正式启动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

(二)深化中医内涵建设。加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与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设一批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优势专科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打造系列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强化中医药在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等领域服务能力建设及作用优势发挥。加快推进符合机构、居家特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制订及相应的培训、应用推广。

(三)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强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过程管理,继续挖掘培育新的协作病种及协作领域,落实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建设。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诊疗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在耐多药肺结核治疗、康复中的优势。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标准化建设。以新一轮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等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中医服务品牌社区行”和新一轮社区好中医评选活动。

(五)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治未病健康工程平台构建,制订慢性病人群、亚健康人群及妇幼人群等系列中医药特色治未病服务技术包,形成一批治未病技术、服务与产品,开展治未病服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推进治未病行业组织建设,促进治未病服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培养

(一)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开展中医药院校教育模式改革研究,试点中医经典等级考试,强化中医专业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开展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医课程设置标准研究,落实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相关要求;探索中西医融合的中国式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过程管理。

(二)加强医教协同。结合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调整,完善本市以中医思维和临床诊疗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培训模式和标准。继续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提升培训内涵。

(三)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功能。加强本市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基地等建设,发挥本市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科技、人文和中医各学科优势资源,通过优化培训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资源等,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团队建设,继续打造本市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基地,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加强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启动上海市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项目,提升本市中医药行业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完善本市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制定不同类型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方案,构建完整的西学中培养体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的政策研究。

五、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一)加强本市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将中医药科技研究纳入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支持范围,加大对中医药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支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支持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研攻关,支持中医药基础理论、中药新药和器械、“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中医古籍整理和文献研究,以及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二)加强本市中医药临床研究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多中心系统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大力推动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医疗机构各临床研究中心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中有关“用3年左右时间,筛选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要求,支持沪产中成药多中心临床再评价。持续推进本市3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新一期建设。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重大项目开展。推动本市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继续推进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第二轮建设和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专科中心建设,通过系统继承流派学术理论及学说,总结流派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规律,打造优势专病专科。以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为载体开展中医药智慧传承试点。继续推进全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全国中医康复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

六、创新弘扬中医药文化模式

(一)协同推进中医药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旅游等各部门积极性,协同推进本市中医药文化活动,推出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适宜于不同人群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正确引导群众认识中医药、热爱中医药、用好中医药,提高市民中医健康素养,实现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在中小学开展中医药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形式,培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

(二)推动中医药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推进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会同市文化旅游局通过资源整合,形成一批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中医医疗健康旅游品牌。

七、推动本市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继续支持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做强做大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平台。做好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前期立项研究。推动ICD11传统医学部分国际合作和国内应用。

(二)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加快推进中摩中医中心建设并争取揭牌,持续推进其它海外中医中心和“太极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教育、医疗、文化传播和研究的合作;深化中医药服务贸易,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推动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三)推动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开展长三角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依托三省一市中医药高校研究机构,启动中医药发展智库建设。推进长三角中医药质控以及有关专病专科联盟建设,推动长三角国家中医药发展高地建设,推进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合作共建。

八、深化中医药服务行业监管

(一)开展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实施本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全面推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评审评价机制研究,建立常态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监管效能。

(二)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管理。完善中医质控组织网络及标准体系,深化专业质控内涵,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优化质控手段,不断提升中医质控水平。依托信息网络,继续加强中医药相关专项及专业培训。

(三)加强中药药事管理。实施中药饮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推动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相关培训和日常检查,启动新一轮煎药资质企业评估。

九、深入推进中医医改各项任务

(一)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布局。深入推进全市中医医联体建设,继续深化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及作用发挥,优化完善全市东、西、南、北四大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框架,探索建立较为明确的中医医联体协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合作网络及工作平台等基础支撑,制订出台相关管理文件。

(二)着力开展中医医改专项研究。深入推进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中医药服务产出评价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中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专项研究,保障医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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