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解读

3/2/2020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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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20 12:00:00 AM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的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在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差异化、精准化推进工作,进一步把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的“网底”兜实、兜牢,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区域疫情防控态势,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一是在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做好对发热患者的监测、发现、报告和转诊,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二是在疫情防控中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同城乡社区组织积极落实“四早”措施,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强化相应防控措施,结合区域疫情防控趋势逐步有序恢复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三是在疫情防控高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力参与做好城乡社区综合防控,同时关注辖区重点人群基本卫生健康和用药需求。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低风险县(市、区)持续推进工作,中、高风险县(市、区)加强分层分类管理,针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过电话和信息化等手段开展随访服务,相关随访记录应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要主动关心签约居民,推送针对性、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指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与个人防护。落实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延伸处方等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推进资源下沉的协同作用,切实提高区域综合疫情防控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防护物资调配力度,保障参与疫情防控基层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心支持,保证合理作息时间。加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表扬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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