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财政局: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的意见》(沪府办发〔2019〕2号)精神,根据201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要求,为推进本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我们制定了《本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本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组织落实辖区内智慧健康小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