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注患者健康管理” 优秀护理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4/6/20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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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21 12:00:00 AM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立足生命全周期,对个体或群体整体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检测、评估、有效干预与连续跟踪,全过程、全链条地给予健康支持,推进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大幅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秀护理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承办单位: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二、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关注生命全周期,重视健康影响因素的干预,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遴选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经验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健康上海建设,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评选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质高效护理服务项目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建议相似研究内容3年内已获市护理质控中心奖项的项目不要重复申报。

四、评选内容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2.疾病风险的预防与筛查。精准识别疾病的高危因素、高危人群及高危环节,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对危险因素进行前瞻性控制,预防疾病发生发展。

  3.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开展孕前保健和产前筛查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治、妇女儿童常见病的防治,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等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和保障。

  2.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培养老年专科护士,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健康老龄化。

  3.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赋能慢性疾病健康促进。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标准化管理,引导居家护理服务安全、规范、科学、健康开展。为慢病患者提供“院前-院中-院后”全程的健康管理,包括院前的高危因素的筛查、院内护理干预及院后的随访等延续性护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门服务及居家康复等。

(三)重大疾病的防控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

  2.癌症防治行动。推进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患者健康管理,引导患者积极参与肺康复治疗;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宣教体系;加强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建设。

  4.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

  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行动。开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排查、报告和处理,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创新拓展类

单病种的个案管理与随访;提高基层医院护理服务能力;居家康复服务;区域联动等;保障患者安全等。

五、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

贴合大众需求,聚焦健康主题,围绕生命全周期中“预防-干预-控制”,在实施模式、开展内容、规范等方面各具特色、各有侧重,体现新思路、新模式。

  (二)可操作性

项目思路清晰,方案科学合理,易于实施,可复制。

  (三)实用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提升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方面作用发挥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推广性

项目示范效应强,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六、进度安排

  (一)推荐阶段(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按照评选对象、内容和标准,推荐本辖区、本系统优秀护理项目。

  (二)评选阶段(4月中下旬)

在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推荐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全市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

  (三)表彰宣传(5 月)

在5月12日“国际护士节”期间进行宣传和表扬,加强经验交流。

七、推荐数量、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推荐数量

1.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本辖区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黄浦区、静安区不超过6项;浦东新区不超7项)。

   2.各办医主体推荐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按照本系统每家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1-2 项,市级专科医院 1 项进行。

  3.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项。

  (二)时间节点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于4月13日(周二)前报送《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秀护理项目推荐表》(见附件 1)和《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秀护理项目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逾期视作放弃。

(三)材料报送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zygc@wsjkw.sh.gov.cn;书面材料打印并盖章,一式5份报送至上海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6号楼护理部)。

(四)联系方式

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陈蓓敏、王莉,66301032;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黄锐,23117850。

 

附件:1.“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秀护理项目推荐表

2.关注患者健康管理优秀护理项目推荐表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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