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本市2021年 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3/10/20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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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021 9:54:08 AM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054号)要求,定于2021年1月至10月组织开展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活动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由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主题

围绕“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助力职业健康保护”主题,突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工作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主题元素,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传播职业健康知识。

    (二)征集作品类别

1.图文类。包括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摄影作品、诗歌、故事、漫画等。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报送,不超过2000字,并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报送JPG或PDF格式文件,要求图文搭配得当,清晰准确。

2.视频类。包括科普短片、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等。作品应为1080P高清制式的MP4格式文件,要求画面优质,声音清晰,字幕、配乐得当,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和工会系统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及企业建立的职业健康宣传科普类微博、微信公众号,旨在提供职业健康资讯、政策解读等信息,不含个人公众号。作品需报送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500字以内。

三、征集过程

(一)组织动员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局(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职业病防治机构、疾控中心、行业协会、媒体、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二)作品提交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局(产业)工会及相关单位组织制作符合要求的参选作品,参选者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在线报名流程(见附件1)上传作品并提交《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

(三)初审和推荐

本市活动组委会于2021年7月31日前,按在线审核流程对作品完成初审,并向国家活动组委会推荐通过初审的参选作品。

(四)送审和评选

通过本市初选的作品将推荐给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组成的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国家活动组委会将于8月31日前完成对参选作品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作品将在健康中国平台进行展示,并进行网络投票,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五)结果公布

国家活动组委会设组织奖和作品奖两类奖项。评选结果由国家主办单位发布,并适时举办总结交流活动。获奖作品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中国疾控中心官网、健康报、工人日报、劳动保护杂志、健康中国APP等平台进行展示和传播。

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通过本地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传播展示获奖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与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参选者需按照活动规定的时间提交作品,图文类、视频类作品创作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办时间应在2020年1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周年以上)。

(二)参选单位需要保证参选作品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活动组委会享有对参选作品的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对作品格式和内容提出调整和修改,并用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宣传展示。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市卫生健康委:邵  宇,联系电话:23117689

2.市总工会:汪佳侃,联系电话:63211939-3075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  凤,联系电话:

62758710-15282

 

    附件:1.在线报名流程

          2.作品报名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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