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化和妇儿健康专项的通知

6/6/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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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020 9:10:42 AM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老龄化和妇儿健康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一)方向一:健康老龄化

针对老年疾病多病共存、多器官功能减退、疾病的骤然变化等临床特点,开展老年认知障碍、老年骨关节病、骨质疏松与骨折等老年常见疾病预防关键技术研究,形成老年疾病的预防及诊疗规范,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二)方向二:妇女与儿少健康

开展儿童青少年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和孤独性障碍干预研究,探索家庭、学校、医疗机构一体化治疗与干预模式;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等女性易患疾病的筛查、诊断及早期干预新技术及临床转化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企业需对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原则上企业资金投入不少于1:1配套。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如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有中国国籍,且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项目申请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申请人不得参与2项以上的项目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

3.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研究转化能力,拥有相关国内或国际专利,取得成果转化者优先。

4.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申请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累计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项目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三)其他要求

1.申请项目按领域申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健康委申报不超过2项。

2.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项目研究期限为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

三、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化和妇儿健康研究专项申报书》(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2.相关附件材料,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1)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等。

2)自筹资金承诺函。

3.在线打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化和妇儿健康研究专项申报书汇总表》,需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网络报送系统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30日,纸质材料需与网络提交版本一致,由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婷婷

联系电话:33262075   

地点: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建国西路602号)科研事务服务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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