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安宁疗护中医药适宜技术招标的通知

11/5/2019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1124

11/5/2019 9:11:23 AM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基层〔2019〕9号)工作部署和要求,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本市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上海市安宁疗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相关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和数量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为主要目标,针对疼痛、便秘、失眠、水肿、呃逆等终末期患者常见症状,制订符合机构或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特点的相关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项目建设资金以市级财政资助为主,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启动经费总额不超过30万。

二、申报要求

选择1项(如疼痛、便秘、失眠、水肿、呃逆等)终末期患者常见临床症状,制订中医药适宜技术操作规范并初步推广。项目申报应符合招标范围,目标明确、技术方案科学、疗效确切,操作性强,且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考核指标可量化,具有可推广性、可复制性。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为本市各类医疗机构,具备实施项目的必备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较好的工作基础,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保障。

  2.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申报。两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可设立双负责人制(即双方单位各设立1名第一负责人),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副高以上职称,有相关专业工作背景和临床经验,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综合能力和时间保证。

三、申报流程

(一)各办医主体、各区卫生健康委及时通知并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上海市安宁疗护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11月18日前请将申报书一式5份(签名、盖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虹口区甘河路110号2号楼10楼100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hsyjsjd@163.com。其中,区属医疗机构由申报区卫生健康委汇总报送、市级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具体另行通知。本项目管理由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会同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市“治未病”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监管处  王文辉

联系电话:23117929

联 系 人: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  施晓琳

联系电话:55396558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