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跟师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10/27/2019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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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19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的部署,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已印发《关于公布上海市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指导老师名单的通知》(沪卫中管〔2019〕16号)。现就本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跟师人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与名额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

2.与指导老师从事专业基本对口;

3.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爱岗敬业,有志于学习、研究中医专家临床经验;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3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工作满5年的中青年优秀业务骨干,也可作为遴选对象;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6.每名指导老师原则上选配1名社区医生,全市共资助100名社区医生。各区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7.已参加第一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跟师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推荐申报。

2.入选人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选择指导老师,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最终确定社区跟师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相关书面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日之前,由各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报送上海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虹口区甘河路110号2号楼1006室)。

联 系 人:上海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 张敏

联系电话:55396558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杨洋

联系电话:23117926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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