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选活动的通知

9/16/201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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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2019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医事团体: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健康类新媒体工作发展,加强卫生健康行业新媒体阵地建设,满足不同人群对健康信息的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健康传播、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整体水平,我委决定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开展“2019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结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健康类微信公众号,力求搭建新媒体健康传播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促进行业内交流。活动旨在发掘优秀的健康类公众号运营案例,形成借鉴和推广效应,增强健康类媒体的服务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宣传处、上海市委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处、上海发布办公室、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学术支持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新闻宣传部,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有关技术咨询、指导和评审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微信公众号可报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1.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包括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单位、医事团体、社会医疗机构等)的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科室、医务人员等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其他医学健康类自媒体。

    2.归属地为上海或主要由上海地区团队运维。

    3.发布内容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等特色,能积极普及健康医学知识,倡导科学就医理念,传递医患真情,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公众号类型为订阅号或服务号,如果同一个名称的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即可。

    四、评选流程

    1.账号申报:2019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全市各级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单位、医事团体、社会医疗机构等以单位主体开设的公众号可自行申报;以科室、个人名义开设的公众号,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申报。原则上一个申报主体申报一个公众号。

    2.账号审核及网络投票:2019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申报账号经资质审核后,结合大数据监测,筛选出部分账号进入网络投票阶段。“上海发布”“健康上海12320”官方微信平台将设置投票通道,网友对入围决选的微信号进行网上投票。

    3.专家评审及综合评估:201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结合大数据监测、网络票选结果,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账号进行全面评估,最终评选产生“2019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单项奖项

    4.形成报告及颁奖:2019年12月下旬。根据各入围账号的后台数据监测结果,由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撰写书面研究报告。举行颁奖仪式,表彰“2019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邀请优秀的健康类公众号交流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健康类微信公众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奖项设置

    结合网络票选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设立“2019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及“2019年上海市健康微信公众号最具人气阅读榜单”等奖项。

    六、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填写《评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0月31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并将材料的纸质版经单位敲章后邮寄至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新闻宣传部(陕西南路122号602室)。

联 系 人:陈婉明、董悦青。

联系方式:34198143、34198145。

电子邮箱:jkshzy@163.com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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