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8/13/201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3

8/13/2019 1:35:42 PM

各委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9]262号)要求,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一)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正高职称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三)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科研机构学术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地方“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2、已入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国家和省部级青年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3、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4、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二、推荐平台和名额

2019年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过卫生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各单位严格按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一)单位举荐

各单位严格按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按照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实行限额申报,每家单位限推荐1人,培养期结束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3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上海领军人才(已过培养期)等。每位专家当年可举荐1人。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应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价,并在单位内部经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后,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注册及资格审核(8月1日-8月9日)

1、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系统”进行单位注册;

2、用人单位派专人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至相应的受理点进行单位资格审核。

3、历年已注册的单位,不再进行单位注册和资格审核。但关键字段修改,需到原受理点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二)个人填写信息、单位审核申报(8月1日-8月23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上海领军人才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所填写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的附件材料。非领军人才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以及非近五年取得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专家推荐和社会团体举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分别填写《专家推荐表》、《社会团体推荐表》。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在系统内点击“上报”,完成网上上报。

3、单位打印《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按要求进行装订(附件材料要求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件材料复印件盖骑缝章),将《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各二份)及原件,送交相应受理点进行初审。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单位、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超过时间系统功能将关闭。

四、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和从事专业。

(三)附件材料二份(附件材料复印件盖骑缝章)。

(四)单位公示结果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纸质材料需与网络提交版本一致,由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30日。

(二)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管理事务部(建国西路602号)

 

联系人:李悦铭  33262074

            王剑萍  23117971

 

附件 

1、附件材料要求 下载附件
2、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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