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的通知

6/14/2019

上海卫计委

上海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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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019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沪府办发〔2018〕17号)、《上海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沪府办发〔2016〕36号)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本市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治未病工作,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围绕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的要求,强化治未病服务水平和服务内涵,加强对医院治未病相关资源的统筹与管理,形成专业特色,扩大治未病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方案,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

二、项目数量与内容

(一)项目数量

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医院治未病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类5项,治未病科服务能力建设类15项。项目建设资金以市级财政资助为主,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

(二)项目内容

1.医院治未病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将治未病服务进一步纳入医院发展规划,推进治未病工作融入临床诊疗服务与科室建设,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梳理、整合相关医疗服务与治未病相关资源,确定本院治未病服务优势领域,以若干优势病种为载体,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治未病科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合作共享的治未病综合服务模式,开展服务评价,建立质量考核与绩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院内外治未病服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推广,形成对区域治未病服务的带动作用。

2.治未病科服务能力建设

根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机构治未病科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强化资源配置,优化服务流程;在中医药技术优势梳理的基础上,开展至少2项治未病特色服务的研究与制定;发挥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技术优势,提供治未病特色服务;开展医院及治未病科中医文化宣传角建设,根据本院宣传环境需求及技术特色,通过宣传栏设计制作、宣传品发放、产品技术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与治未病理念。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符合项目内容,目标明确、技术方案科学可行、考核指标可量化,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所含服务方案应具有可推广性、可复制性。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为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具备实施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较好的治未病工作基础和临床综合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支撑。

2.申请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建立保障项目完成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以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二)申请人要求

1. 医院治未病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为医疗机构治未病工作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较强的治未病服务相关资源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

2、治未病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责任人应为治未病科负责人,在治未病领域、临床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项目负责人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申报流程

(一)各办医主体及时通知并组织所辖所属相关机构开展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申报书一式5份(签名、盖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连同电子版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书面材料报送至上海市“治未病”发展研究中心(娄山关路868号,天山中医医院2号楼2楼),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hzhwb2013@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王文辉

              联系电话:23117929  

联系人:市“治未病”发展研究中心  朱吉、王磊

联系电话:62418056*8415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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