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7号)精神,我委开展了“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计划”、“上海市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计划”和“上海市杏林新星计划”三个人才类项目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本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人才类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其中:“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计划”培养对象30名,“上海市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计划”培养对象20名,“上海市杏林新星计划”培养对象40名。另外,为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7名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验收考核优秀学员纳入本次“上海市杏林新星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入选的人员合理安排其临床、科研等任务,并做好项目经费匹配工作,为其能顺利完成培养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计划培养对象名单
2.上海市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计划培养对象名单
3.上海市杏林新星计划培养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