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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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沪府办发〔2018〕17号)、《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卫计中管〔2017〕13号)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社区健康服务中特色与优势的发挥,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与数量
  (一)申报对象: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申报条件:申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并在建设周期内能够达到“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
  (三)本轮建设单位不超过50家。项目经费纳入新一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一支持,市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万/个,主要补助项目单位中医诊疗设备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二、组织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制定“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建设标准”,审核确定立项名单。各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与遴选工作,负责本区域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
  (二)有创建意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填写《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各区卫生计生委进行初审,并上报推荐名单。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建设单位。
  三、申报截止日期
  (一)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将初审同意的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均签名盖章后),于2018年7月31日前寄至上海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地址:广延路101号,邮编:200072),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zyyyjzx@163.com,请注明“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区)申报材料”。
  (二)联系人:
  上海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 季文英 66290213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陆超娣 23117925
  附件:1.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建设标准
  2.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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