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市2016年第二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8/17/2018

1023

8/17/2018 12:00:00 AM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项目主办单位: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本市2016年第二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673项,其中:国家级备案项目503项、市级项目170项。现将项目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网站予以公布(国家级项目网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nhfpc.gov.cn、中华医学会www.cma.org.cn、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网3wapp.haoyisheng.com;市级项目网址: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网3wapp.haoyisheng.com、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shcme.shanghai.com)。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单位、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学术团体等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培训班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不得向学员收取学分证书费;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包括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结束后两周内,及时填写项目执行情况和学员信息。国家级项目信息填写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市级项目信息填写在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拟在2017年继续举办的,必须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上申报备案,并将打印的《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有关备案材料于2016年底前报送至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单位、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学术团体等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工作的监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及时汇报执行情况。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适时将项目执行率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