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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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有关大学、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中国福利会、市中药行业协会、各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17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国评选30名第二届国医大师。为做好全国第二届国医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商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推荐申报国医大师工作中,须严格按照《通知》中确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临床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三、评选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医德医风、技术经验、学术成就、群众公认为衡量标准,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引导性。
  
    四、单位报送材料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送材料包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第二届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上下载,一式6份)推荐人选二寸免冠彩色近照6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hzyyglc@163.com。
  
    五、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报送地点: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浦东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7室)
  联系人:聂爱国 联系电话:23117935
  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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