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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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源文件发表时间:2013年9月27日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合理、安全的医疗卫生技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现开展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一)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重中之重重点学科、区县重点专科等所在单位。
(二)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若有合适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与本市区县、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适宜技术,适合区县、农村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三)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五)申报适宜技术推广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六)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技术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三、资助额度
每项适宜技术资助50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申请书的格式可从卫生局网站www.smhb.gov.cn下载,以下简称《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5份。
(二)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三)《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请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打印《申报书》首页。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131012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申报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qbskyswfwb88@163.com。    
(二)请各申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并对相关内容负责。如发现填写不符合要求或填写内容不实的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评审与公布
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与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广项目,予以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 徐文怡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陆雯娉
联系电话:33262072   23117979
电子信箱:qbskyswfwb88@163.com
地址:建国西路602号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2013年9月23日
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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