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基础类和跨学科类 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8/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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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2018 12:00:00 A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这两类项目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基础类选题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 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 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和传世价值。跨学科研究类侧重研究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具 有学科跨度大、创新性强的特点。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 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 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 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必再次推荐。
  
     3.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级社科院和党校、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征集。教育部直属重点高 校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10个,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省级重点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3个。
 
    4.选题的产生和报送。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5.选题的遴选和采用。我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5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报送时间。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 构将本地区本部门征集选题汇总整理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集中报送我办。请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和《选题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 送至指定电子信箱(npopss@vip.163.com),主题标注“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寄我办规划处。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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