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28/2022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870

6/28/2022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结合《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规划》工作目标,不断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助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研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有关大学等。

(二)资助要求

参照《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额度

(一)项目类别

资助类别分为创新团队类项目、青年引导类项目。创新团队类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青年引导类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研究经费超出资助部分需提交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承诺保证。

(二)申报额度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根据历年课题申报及完成情况,分配额度如下:

1.创新团队类项目

中医药大学、市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2项;其他市级医疗机构、其他大学1项。

2.青年引导类项目

中医药大学、市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8项市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2卫生健康委5项(浦东新区可增报5项);其他大学2项;委直属单位2项;独立法人建制的研究院所1项。

三、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单位统一在线填报方式:

(一)组织推荐

请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遴选及推荐工作。根据要求对拟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排名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市级医疗机构、大学、独立法人建制的研究院所、委属单位可直接推荐申报,区属机构经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推荐申报。

(二)网络填报

登录“上海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kygl.zywxg.com:8081/)进入申报页面:

1.初次登录:各推荐单位使用单位项目管理员帐号进行登录与操作管理,帐号另行分配发布。首次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2.资料下载:登录系统下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2022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组织填写。

3.材料填报:各推荐单位使用单位项目管理员帐号将所推荐项目进行统一信息录入、资料上传和审核上报。

4.有关操作可下载并阅读《单位项目管理员操作手册》。

四、受理安排

(一)受理时间

网络报送系统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16:00(推荐单位完成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盖章版各1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2日。

(二)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黄浦区瑞金二路156号,上海市中医药文献馆内2号楼2楼会议室)

2.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张老师,021-34060054

                周老师,021-23117935

 

附件: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2-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指南。

  本次招标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及《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以说明讲清中医药疗效与原理为研究方向,以取得高质量证据为目标,支持有良好基础的科研团队针对关键环节开展攻关,培育中青年医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验证问题的科学素养,不断提升临床科研一体化研究成效,推动中医药基础理论与疾病防治研究取得新进展。

一、创新团队类

(一)资助领域

    创新团队应以重大临床需求入手,开展中西医协同高水平基础、临床研究和技术攻关,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建立中医药+跨学科研究体系,形成支撑临床发展的关键技术突破,同时构建多学科融合、中西医协同、老中青结合的创新团队。主要方向:

1.开展中医药理论现代化阐释的相关研究。针对中医基础、辨证、经络、中药、各家学说等中医学范畴内的理论表述,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统计方法,借助多学科融合优势,将基础研究与解决患者实际问题相结合,将机制研究与解决中医药在临床应用中的瓶颈问题相结合,通过完善的研究设计,在理解中医理论、药物和疾病的生物学基础、寻找病证标志物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不断凝练、验证、丰富、发展中医理论,说明讲清中医理论的科学性、有效性、先进性。

2.开展围绕诊疗关键环节的临床研究。以名医名家或流派学术成果为理论依据,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等进展过程中的应用为牵引,针对干预对象、干预时机、干预措施、疗效评价等临床关键环节开展高质量的循证研究,破解中医药疗效缺乏公认临床证据的难题,为形成海派中医特色鲜明的、国内领先的、国外认可的诊疗规范或方案提供数据支撑,正文 (48)促进诊疗方案的优化和推广。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申请人一般应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的则需取得中医学历学位证书或西学中结业证书。

2.项目申请团队需已有人员相对稳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雏形,团队总人数一般在15人以内,其中团队带头人1人,后备带头人3人35周岁以下人员应占总人数40%以上。且研究团队有基本的可持续运行机制保障。

3.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二、青年引导类

(一)资助领域

鼓励各类科学发现的探索性研究。围绕中医理法方药、中医药临床诊疗、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特色中药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传统养生保健技术、中医适宜技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特色护理等各中医药领域探索应用过程中的新颖性、独创性发现,开展转化性、验证性、探索性研究设计,将中医药原创思维与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新技术以及不断涌现的新方法进行有机结合,从中寻找创新灵感和路径,为最终形成科学假说、科学发现、发明创造、成果转化的系统性研究方案奠定研究基础。

此外,适当资助与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承担单位在职人员,中级以下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一般应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的则需取得中医学历学位证书或西学中结业证书。

2.项目第一申请人既往未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本市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研究并具有独立法正文 (48)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大学、科研院所等。凡承担我委及以上级别课题超期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累计3项及以上的单位不得申报。

2.2010年以来承担我委科研项目曾中止或未通过结题,或撤销立项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且在研者不得申报;已经有同类内容研究,或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4.我委及以上部门核准的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科研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等申报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